当前位置:池州人才网 > 法律法规 > 正文
低保退休人者应纳入养老保险
时间:2008年6月2日 来源:zhaopin.com

 3月4日,在沈全国政协委员冯世良,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递交了《关于将按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费的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的提案》。

  冯世良说,2000年,国务院曾在辽宁进行社保改革试点,当时根据国务院相关通知,辽宁省制定并下发了一个实施意见,将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但是企业已经没有生产经营能力,而且无力替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企业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发放生活费。总计涉及3万多退休人员。

  这几年经济不断发展,其他退休人员的待遇不断提高,惟有这部分退休人员仍然每月领最低生活费,因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考虑对政策做出适时调整,将这部分“低保”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范围,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

池州人才网 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池州诚聘人才网”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
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
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来源:zhaopin.com 作者:zhaopin.com  | 关闭

法律声明

诚聘人才网版权所有 ©2006-2008 备案序号: 皖ICP备06002943号
本站运营维护商:新动力网站运营顾问
地址:池州市长江中路329号农业银行三楼(中国银行对面)  
7*24小时客服热线: 138 6680 1890 138 5662 9610 (休假照常接听服务)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